同学们,别怕!
哦,根据我们学过的知识,我们应该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,<<教育学>>课本的p.155~156页的内容上明确指出: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,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,对学校、教师侵犯其人身权、财产权等合法权益,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 <本贴来源于:海南大学城http://bbs.hndxc.com>
但是当我们的人身财产受到学校的严厉“剥削”,有人站出来指证学校时,学校以各种“合理”“有力”的说法压下学生,例如:各种各样的处分、记过等等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数不胜数的学生因为怕被学校处分或是开除学籍而默默无言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省教育厅的工作人员啊,你们都被学校的外表所蒙攉了双眼,又或者,你们跟学校是一个鼻孔出的气? <本贴来源于:海南大学城http://bbs.hndxc.com>
<本贴来源于:海南大学城http://bbs.hndxc.com>
还学生一个无权势的校园吧!